商务部:
你部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建议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城市确定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入开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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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在上述20个城市实行以下政策措施: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继续执行的基础上,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牵头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二)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λ,经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三)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ÿ新¼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不超过ÿ人4500元的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培训机构ÿ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四)中央财政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于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鼓励创业投资投向服务外包企业。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可按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五)鼓励政府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及秘密的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电信企业经营者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租赁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
(六)制订符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和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境内外上市,拓宽服务外包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对服务外包企业对外支付一定金额以下的服务ó易、收益和经常转移外汇资金,免交税务证明;采取多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给予账户开立、资金汇总等方面的政策便利。
三、同意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库和服务外包人才网络招聘长效机制,设立服务外包研究机构和行业性组织。要加强服务外包的理论研究,促进行业自律。研究制定商业信息数据保密条例和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相关标准。具体由你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四、你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把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作为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外ó发展方式、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
为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简历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的要求,紧紧Χ绕党的十七大关于“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切实转变ó易发展方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2006年起,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实施了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以下简称“千百十工程”),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千百十工程”进展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千百十工程”的目标和取得的成效
“千百十工程”的主要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成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λ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力争5年内新增20-30玩大学生就业,培训30-40万承接服务外包所需的实用人才,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
“千百十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委、地方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及跨国公司和服务外包企业的积极响应。“千百十工程”的实施,大大推进了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服务外包企业1731家,就业人员超过10万人,取得各类国际资质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846家,2007年服务外包出口合同执行金额20.94亿美元,比2005年全年(9.6亿美元)增长118.13%。
二、推动“千百十工程”实施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部际合作协调机制
经协商一致,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成立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部际合作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订支持政策,明确各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千百十工程”实施和服务外包发展。
(二)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认定工作
为加快我国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提高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竞争力,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自2006年起选择一批中心城市和重点地区作为开展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的“基地城市”和“示范园区”,在宏观政策、规划设计、投资促进、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提升所在地区服务外包产业整体水平,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
截至2007年底,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科技部认定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深圳、广州、成都、西安等14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下简称“基地城市”),认定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太湖保护区、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南昌高新区共4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国服务外包培训中心。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与上述“基地城市”、“示范区”分别签署共建协议,支持其发展。
(三)制订并实施财政支持政策
2008年2月,财政部、商务部出台《关于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财企[2008]32号),在中央财政资金和税收政策方面重点支持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资质认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跨越式发展。
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1.商务部、财政部安排中央外ó发展基金用于“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2007年,全国21个省市的425家服务外包企业和54家培训机构约5万人将享受到近1.5亿元的中央财政培训资金支持;
2.商务部、财政部使用中央外ó发展基金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和开拓国际市场。;
3.信息产业部自2001年起ÿ年利用电子发展基金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项目,2007年安排4100万元支持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依据“资源共享、业务合作、优势互补、可持续发展”的思·,建设包括共性技术支持、只是产权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国家公共品牌为主要内容的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体系;
4.商务部、财政部安排6000万元中央外ó发展基金用于“基地城市”、“示范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5.科技部安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基地城市“、”示范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6.商务部、财政部安排400万元用于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7.商务部、财政部安排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基地城市”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网工作。
(四)实施税收、劳动工时等政策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劳动保证部等部门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税收、工时政策试点,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先进型现代服务企业)试行所得税减免、营业税减免、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并实行特殊工时制等。
(五)加强产业政策指导
经国务院批准,新修订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名¼》中,将服务外包列为鼓励类项目。此外,2006年底,科技部、商务部将服务外包列入《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名¼》,服务外包产业享有相应的鼓励政策。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同合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基地城市”、“示范区”和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包括信用管理、融资便利、风险保障、海外投资保险等支持。
(七)推动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开通相关服务外包网站
由商务部牵头,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基地城市”、“示范区”共同建设,开通“中国服务外包网”。信息产业部知道软件与集成电·促进中心建立并开通了“国家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公共支撑平台”网站。上述网站作为重要的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宣传了我国服务外包政策和承接能力、全面介绍服务外包承接地和服务外包企业等信息,并为发包商和承接企业提供了项目对接平台。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商务部在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与商务部建立的50个中心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网”联网,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打造良好的环境,并组织基地城市的服务外包示范区与所在城市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九)地方出台配套政策
已认定的14个“基地城市“、4个“示范区”结合当地产业发展情况,出台地方配套鼓励政策,重庆、哈尔滨、青岛等其他城市也制定了鼓励措施。湖南省、杭州市和成都市还出台了专项财税配套政策用于支持本地方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十)做好投资促进工作
通过在中国国际投资ó易洽谈会、第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性会展活动期间,举办服务外包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发布《2007中国服务外包报告》、《2007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白皮书》建立基地城市综合评价体系,筹备设立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等,加强服务外包发展宣传,并与国际知名的Gartner公司(同服务外包业务对接,IT研究与咨询的权威机构)合作,自今年起ÿ年在中国举办一次“中国服务外包博览会”,由各基地城市轮流申办。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还与“基地城市”、“示范区”成立了“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工作委员会”。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强并完善部际合作协调机制
我国服务外包发展尚属起步阶段,设计面广,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新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拟在已建立的4部委部际合作协调机制下,增加财政部、税务总局、劳动部做为成员单λ。今后将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增加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λ。服务外包部际合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协调,为各部门提供服务。
(二)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试点范Χ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把政策落到实处,用足用好,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细化落实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在总结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和劳动工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国家确定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区、以及列入商务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名¼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推广;落实中西部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中央财政贷款贴息的政策等。
(三)研究制定新政策
为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针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出台数据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增值电信服务、外汇支持、人才培养和储备等鼓励政策,形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支持体系。
商务部会同信息产业部研究出台关于外商投资电信增值服务、解决国际电信端口问题等电信管理政策;会同教育部、人事部、劳动部研究扩大服务外包就业,如人才招聘、从业人员资质认定等相关政策。
(四)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继续研究出台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基地城市”、“师范区”的公共服务、技术、培训、信息平台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做大做强。
(五)创新服务外包促进方式
有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举办年度“中国服务外包博览会”;在今年中部博览会期间,举办与跨国公司的签约仪式,促进其服务外包业务加速向中国转移;建立“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加强服务外包基础研究,ÿ年对外发布《中国服务外包发展报告》、《中国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白皮书》;共同推动设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外包行业组织,研究组建“中国服务外包协会”,全力打造“中国服务”品牌,统筹规划,形成合力,积极有序地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
(六)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标准
鼓励各地方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商务部会同相关产业部委研究制定全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服务外包产业的各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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